搜索
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84050开元官网特产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03-08 15:55 作者:84050开元官网 点击: 【 字体:

本文摘要:行政强迫征地与司法强迫征地的区别行政强迫征地与司法强迫征地是房屋征地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行强迫征地房屋的法律不道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约不成补偿移往协议,由被拆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做出具备实体内容的房屋征地补偿移往判决。 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判决规定的迁往期限内未完成迁往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人,由区、县政府批示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由行政强迫征地;经区、县房地局申请人,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行的,系由司法强迫征地。

84050开元官网

行政强迫征地与司法强迫征地的区别行政强迫征地与司法强迫征地是房屋征地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行强迫征地房屋的法律不道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约不成补偿移往协议,由被拆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做出具备实体内容的房屋征地补偿移往判决。

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判决规定的迁往期限内未完成迁往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人,由区、县政府批示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由行政强迫征地;经区、县房地局申请人,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行的,系由司法强迫征地。行政强迫征地与司法强迫征地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完全相同的,皆在区、县房地局做出征地补偿的移往判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完全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完全相同的,皆是在判决规定的迁往期限内不予迁往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性质有所不同。

84050开元官网

行政强迫征地的继续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征地的法律责任由政府分担。司法强迫征地的继续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征地的法律责任由法院分担。二是效率有所不同。

行政强迫征地不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否在可以驳回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驳回诉讼否早已完结,否需要胜诉,皆不暂停行政强迫征地的继续执行。因此,行政强迫征地具备系由政府内部必要审核继续执行、不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人司法强迫征地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驳回诉讼,诉讼否落幕,以及房地局否胜诉为前提的。

三是社会公信度有所不同。行政强迫征地由做出判决的房地局必要向政府申请人继续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展开有效地监督。被执行人若指出判决或者继续执行判决的强迁失当,因无制止行政强迫征地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迫征地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判决转入申请人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由行政判决主动拒绝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迫征地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本文关键词: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的,区别,行政,84050开元官网,强迫

本文来源:84050开元官网-www.ppmalibu.com

阅读全文
返回顶部